迅雷CEO邹胜龙:“反盗版联盟”也是虚假联盟
2009年年度互联网业版权大战再次升温。在深圳举行的由搜狐牵头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第二轮联合行动同时,迅雷也开了一场应对质疑的说明会。会上,迅雷CEO邹胜龙在接受网易科技采访时表示,迅雷已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立案,起诉搜狐旗下搜狗盗链了烈火迅雷版本,索赔金额为10万级别。迅雷COO罗为民现场解读了《十问搜狐、优朋普乐“虚假联盟”》白皮书。罗为民认为,搜狐是属于视频产业链中的“发行渠道”,但影视作品版权方才是内容的版权主体,版权诉讼事件中,法院才是裁判。他称,搜狐在使用双重标准,搜狐旗下的搜狗搜索是将被迅雷、优酷的视频内容放在其视频搜索的头条。此外,“反联盟成员”相互起诉,2008年“反盗版联盟”成员网尚起诉过搜狐盗播《蝴蝶飞》。
他认为,“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成员,优朋普乐也有盗版行为。优朋普乐被判定121万巨额赔款的盗版行为。
迅雷起诉搜狐旗下搜狗,被看作是迅雷对搜狐反击。迅雷的狗狗搜索与搜狐的搜狗搜索有直接竞争。今年上半年开始,搜狐发起对迅雷、酷6网和56网等视频网站的播放内容侵权诉讼。这让迅雷等几大网站倍感压力。4月底,搜狐宣布起诉迅雷、酷6网和56网擅自播放搜狐有版权的《我的青春谁做主》一剧。9月,搜狐携手激动网和优朋普乐等100多家企业和机构组建“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宣布在未来一年之内陆续起诉多家侵权网站。该联盟的首案是优酷被诉,联盟起诉优酷侵权,索赔近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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