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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lzhao 发表于 2009-11-9 17:08

魔兽世界: 引发两部门公开对抗

人民网济南视窗电  11月2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终止网易下属公司网之易一款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的审批,退回关于引进出版《魔兽世界》的申请。但3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公开表示:文化部认为,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不符合有关规定,明显属于越权行为。

  新闻出版总署在2日的通知中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允许网之易公司在对《魔兽世界》不良内容进行修改的同时自7月30日起进行内部测试,同时明确要求内测期间不得收费和提供新账号的注册。网之易公司对此表示完全接受和执行。但网之易公司在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9月19日擅自收费并提供新账号注册的行为,已经造成事实上的公开运营服务,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网络游戏上网前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和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规定。为此,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决定终止《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退回申请。

  通知同时要求,网之易公司立即停止违规行为,纠正错误,停止收费和新账号注册。新闻出版总署将视情况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停止其互联网接入服务。

  但据中新网报道,在3日下午文化部查处第七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新闻通气会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则表示,《魔兽世界》运营权发生转移后,文化部通过了对网之易公司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不具备处罚《魔兽世界》的职责,因此是越权的。

  据了解,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三定”规定》。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规定:“文化部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三定”明确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在网络游戏产业的监管职权的划分,但由于双方对“游戏出版物”理解的分歧,使得网络游戏产业的市场监管处于极端混乱的局面。为此,2009年9月7日,编办下发了《关于印发〈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的通知》。但该解释依然未能解决双方各执一词的局面。《经济参考报》采访的专家对这种两部门公开对抗的情况评价为“网游行业和其他很多行业一样,都面临发展超前、管理落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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