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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开黑网吧处罚房东不如剪断网线

随着一纸“网吧整治责任书”的签订,广州的网吧整治问责制正式启动。“责任书”明确规定:对为网吧违规经营或“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公务员及其他公职人员实施责任追究,而租屋给黑网吧的业主,将被罚款5万至50万元。(11月5日《新快报》)

  黑网吧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已非一日,如何防止学生沉迷于黑网吧无法自拔也一直是家长和老师头痛的问题。而被动的劝阻总不如有关部门的直接关停来得有效。但监管部门限于人手问题,很难24小时进行监控,加上黑网吧常与管理部门打游击战,要想彻底端掉黑网吧并不容易。

  处罚租屋给黑网吧的业主的措施虽然看起来有道理,但要认定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客租屋是为了开黑网吧,并不是很容易,房东只要和房客签个假的转租协议就能将责任推到那个可能永远也找不到的“二房东”身上。对那些利用自有房屋开黑网吧的人,这一处罚规定

  也难以发挥作用,而很多城乡结合部的黑网吧经营者使用的正是自己的房产。

  其实,处罚出租屋业主对黑网吧的打击远不如直接剪断黑网吧的网线。通过敦促电信等IP服务提供商加强管理,让黑网吧无法顺利接入互联网,完全可以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黑网吧一般都设在居民区而非闹市,所租用的房屋也都是一般民房,并非商务楼宇。IP服务提供商只要通过对用户申请上网地址的查询就能很清楚哪一个是黑网吧,毕竟很少有居民家庭和小公司会有超过十台以上的上网设备,而第一次前去进行开通服务的施工人员对用户的经营性质更是一目了然。

  以往IP服务提供商往往只顾赚钱而忽视了最终用户的真正身份,如果管理部门能对其施加压力或是直接对IP服务提供商进行监管(如要求IP服务提供商提供可疑的黑网吧名单,并对查证属实的黑网吧停止提供上网服务),恐怕黑网吧的生存会变得十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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