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钱云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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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2-2 09:58
标题:
钱云会事件
钱云会事件(中国大陆官方称之为乐清蒲岐“12·25”交通肇事案),起因于中国浙江省温州市的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的一位村民,2010年12月25日上午9点多,在虹南公路寨桥村路段,被一辆牌照为皖K5B323,由刚刚出狱几天的司机费良玉驾驶的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辗死的事,和之后几天发生的官民冲突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引发国内外多方的媒体报道和多方调查的事件总称。死者钱云会生前多次为寨桥村村民争取权益,屡次上访。2005年,在寨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民主选举中,钱云会以2300票的高票(村民总计2500多票)当选为村民委员会的主任,被村民们称为村长。 [1]案发后,死者的亲属和多位目击证人称钱云会被谋杀,然而其后乐清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本事件为“交通事故”,[2] 并对包括死者女儿女婿在内的家属,知情的村民,以及外地来访的公民记者进行未经审判的抓捕,并派人对每个村民进行恐吓威胁,规定村民只能讲和警方一致的说法,否则就抓进监狱。[3]
事件背景
主条目: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征地事件
寨桥村位于蒲岐镇东北,全村共有900户,3676人,耕地750亩,滩涂35公顷,人均年收入9000元左右。村民原本可以通过养殖业和小本经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2004年4月,官方的浙能乐清电厂征用寨桥村土地时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双方在征地价格问题上有很大分歧,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厂区范围征迁涉及乐清市南岳、蒲岐两镇12个村庄,征地总面积3365.4亩,其中耕地325亩;寨桥是其中的一个村,征林地213.8亩及小部分国有滩涂;2004年4月9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与寨桥村签订了协议,安置补偿款为3800万元。寨桥村将近3676名村民,人均可得到补偿款1万元左右。而村民代表向当地政府提出,要“将安置补偿费提高到人均10万元”。 土地被征后,当地村民原有的生活方式被彻底改变,村民们提供的材料显示,这次征用的土地面积占到了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7.6%,被征用的土地、山地、滩涂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96.78%。土地被征用后,全村剩下的人均耕地仅为0.19亩。[4] 2005年4月,钱云会当选为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后为村民上访争讨补偿。其后钱云会多次被投入看守所,2005年3月10日,乐清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钱云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5]之后还被判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获刑两年。2010年7月19日,钱云会刑满释放。寨桥村安排了两辆车,前往金华的监狱接他。村民们回忆说,那一天,几乎全村的人都赶到十几里之外的104国道路口,夹道欢迎,鞭炮响个不停。[6]
一名署名“钱云会”的用户曾在2010年8月9日于天涯社区上发表有关该土地纠纷的讨论主题。命案发生后该主题得到近两万条回复,其后被天涯社区删除。[7]
[编辑]事件过程
[编辑]村长被货车辗死
2010年12月25日早上8点,钱云会接到一个神秘电话之后离开住所,然后在近上午10点时被一辆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辗死于乐清虹南公路寨桥村路段。有村民称有人目击钱云会曾被四、五名身穿保安制服的人按倒在地,之后被车辗死。死者女儿对媒体表示父亲是被副镇长的电话[8]叫出去谋杀的,死者女儿随后被警方以“协助调查”的名义带走[9]并拘留[8]。而《南方日报》报道,12月28日,又有一名自称目击者的李海燕突然现身寨桥村,她的手势夸张,声音颤抖。其叙述,事发的上午9时许,她去蒲岐镇一个寺庙买六合彩,恰好经过事发的寨桥村村口,看到了被困住的钱云会,看到路边停了一辆白色桑塔纳。此前有村民表示,看到刚出狱半年的村长,打了一段时间的电话,然后打着一把雨伞走向村口的公路。 “四个男人,都戴着白手套、黑口罩,其中两个反扭着他的手,另外一个人掐住了脖子。”李海燕称,被掐住脖子后,钱云会有点昏迷。她曾上前好心劝阻,却被人一把推开,她只好怯怯地缓步离去。但当她回望之际,“一辆停在五六米远的卡车慢慢地开过来,四个人推着他背过去的双手,将脖子推向车轮下” [10]。 事发后,有人拍摄下警方出警前以及出警时的录像,在网上发布后,成为网民怀疑谋杀的重要依据。
[编辑]警方抢尸与警民冲突
案发后,村民组织起来保护现场。当地警察其后两度试图带走钱云会的尸体,终于在下午4点将尸体带走,并与村民发生冲突。有6名村民后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其中包括该事件目击证人。钱云会的女儿[9]、女婿和儿子也被警方带走,[11]关进看守所。[12]
钱云会的堂弟钱云龙(化名)住在虹桥镇,他在10点左右赶到事发现场。当时交警便告诉他,这是交通事故,要清理现场。家属同意清理现场,但要求先看监控录像,以确定死因。家属随交警前往派出所查看,却被挡在门外,称村民打伤了镇上的警察。
乐清市公安局对《三联生活周刊》表示,由于村口的视频摄像头正在调试,警方与移动公司取得联系后,录到了村民围攻警察之录像。[13]
[编辑]警方悼念群众对峙,引发群体性事件
1月1日是死者村长钱云会的头七,上千(也有说数千)民众前往寨桥村悼念钱云会,遭警方驱散,殴打和逮捕,引发大规模的官民冲突,几百名警察在冲突中使用了电棒,手铐,警犬等工具,并用高音喇叭对村民进行心理喊话。有多位村民在冲突中受伤,数十人遭警方逮捕。[14]
[编辑]官方的解释
案发当日下午,当地官方媒体”温州网“报道该事件为一起“交通事故”,并称乐清市领导“非常重视”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事件[15]其后网络上出现了钱云会被谋杀的传闻。[1]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事发时死者钱云会乃是面朝地面,而车牌为“皖K5B323”的工程车当时正在逆行,轮胎正好从他的颈部辗过,并认为本案有多个疑点。
12月27日下午,中共乐清市市委宣传部,公安局与交警支队就该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辟谣,将该事件定性为“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并展示刹车痕的照片作为证据。案发现场安装有监控施工用的摄像头,然而负责安装的中国移动乐清分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上声称该设备“只能监控,无法储存”,因而不能获取案发时的监控视频。[2][16]
有关在钱云会死后,其大女儿、弟弟及弟媳均被警方带走的原因,警方表示案件侦破过程中,不便透露。[17]
对于有当事人称死者系遭谋杀,警方发言人表示,将对抓获的当事人进行测谎。但也有评论认为,应该首先对警方发言人进行异地测谎。[18]
温州警方说费良玉是先打电话报警然后自行到派出所投案的。但是,事实上费良玉在接受中央电视台接着采访时说他是坐警车离开的,其证言应该作为证据。可以证明温州警方在司机费良玉投案方式上说谎。[19]
[编辑]网民的质疑
网民质疑“钱云会事件”的诸多疑点:
1.为什么钱云会会被两次抢尸,且第二次曾出动过防暴警察400多人,还带来了警犬。这是一件“普通车祸”会发生的事情么?
2.为什么事情发生之后,政府控股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监控了寨桥村村内所有的电话。这是一件“普通车祸”会发生的事情么?
3.为什么有村民说钱云会死前曾接到一个电话,然后在出去之后便阴阳两隔。但是,为什么乐清官方到现在不肯出示死者生前最近一段时间的通讯记录?难道这很难吗,不至于吧。
4.为什么原先乐清官方没有出示刹车痕迹。而是事情发生几天之后才出示的一张关于“5.4M刹车痕迹”的照片。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公布该照片?
5.为什么不让死者的82岁老父亲摆设灵堂。摆设灵堂是公民的基本人权,难道人死后连尊严都没了吗,摆设灵堂是一件对案情有影响的事情么?
6.为什么肇事司机费良玉是一位刚刚出狱没几天的吸毒人员,而且巧的是,该肇事司机还是“临港开发区”这种大工程的临时工人。更巧的是,那个一直都工作着的“天眼”摄像头,为什么会偏偏在这时间无法正常工作,难道真的有那么多的巧合么?还是说,临时工故意犯罪成本低呢?这不得而知。
7.为什么死者死后,共6位家属被拘留。官方给出的答案是“协助调查”。试问,如果该事件系普通车祸事件,为什么要请死者家属过去“调查”?这是一件 “普通车祸”会发生的事情么?
8.大家应该很清楚,该事件发生时间是12月25号早上9点半之后,但在9:53之前,肇事司机就已经被人带走了,村民说是给特警队带走的。这为什么特警队会来的那么快,甚至比公共安全专家部门来的还要快。这特警难道是未卜先知?还是早就知道这里会发生一件命案?这是一件“普通车祸”会发生的事情么?
9.从温州警方的新闻发布会来看,出示了现场钱云会打伞行走的照片,也就是说:钱云会死前,现场有人跟踪钱云会并有目的拍照。并且乐清警方得到了照片。钱云会打伞行走的照片哪里来的?谁拍的?为什么案发前会对钱云会进行有目的拍照?摄像头的监控不能储存,你们不可能从那里获得的吧?乐清警方该解释清楚! [20][21][22][23]
[编辑]警方的刑讯逼供和村民遭官方恐吓
事发后全村电话被控制。[24]据当地村民对《中国青年报》反映,共有6位死者家属被警方逮捕。还有村民表示,家属被带走时,有村民在现场多说了几句话,就被抓起来了。官方还派人挨家挨户对村民进行恐吓,规定村民按照官方的话语口径说话,否则就抓进监狱。 [9]而当《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赶到村子时,只见家家大门紧闭,村民已不敢多言。记者敲开一户人家,得知是记者,只听到“嘘”的一声,房间里的人阻止开门者答记者问。记者写道:“有人自称目睹到更多在场者被带走,不想惹来麻烦。”另外,记者得知最先赶到现场的2名死者亲属失踪,他们的亲属也不知其下落。[25]《春城晚报》报道,那2名亲属是被警方带走了,在他们获释后,随即对媒体表示,他们在派出所遭到刑讯逼供并在看守所被殴打辱骂、冻饿。报道还说,死者钱云会遇害当晚,死者曾经的工作搭档,曾与之共同赴京上访的村庄二号人物,证人王立全和他的的老婆、孩子在夜里被抓,他们从未参与过村里的维权及抗议活动。另一位声称看到杀人现场的证人钱成钱也被抓,他是在赴某北京记者之约途中遭警方拘押。钱成钱被放出后自称拘押是遭到辱骂,他因患糖尿病而被放回家。还有一名曾被警方带走的村民表示,12月26日“突然失踪”的村民钱成宇,被警方脱掉衣服,隆冬开冷气虐待。黄迪燕老妇人——曾对媒体(不是上文的《南方日报》)表示自己在25日早晨亲眼看见4个戴口罩的男子殴打钱云会并将他推倒在地,使之遭工程车轧死——在采访后的第二天和老伴一起被警方带走,暂时还没有消息。此前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黄迪燕老妇人的老伴曾预测:谁说,谁就会被抓走。[26][27]
[编辑]新闻过滤和网络封锁
腾讯网有关此事件的新闻专题被删除。[28]
百度钱云会贴吧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关闭。
有多家中国大陆境内讨论钱云会事件的博客被管理员删除,但在中国境外浏览时仍然可以从Google网页快照中找到被删除的博客内容。
甚至在"言论自由"的香港境内的网站上讨论钱云会事件的博客也被管理员删除。[29]
在温州本地有名的703804论坛,管理员有系统地删除网帖,但是网民仍继续发帖。[30]
据BBC报道,北京大学联同警方发布了命令,要求北京大学校园内所有复印店不得复印包括钱云会案件的资料在内的敏感文件。 [31]
[编辑]地方政府称排除谋杀并向中央政府保证被指定的调查结果
12月29日深夜11点,温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再次对钱云会死亡一案作出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死者对“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排除谋杀可能。浙江省官方媒体浙江在线称,一场舆论风波已日渐平息。
钱云会之死被警方认定为交通肇事案件。肇事司机费良玉是才刑满释放几天的吸毒人员,没有驾驶证,事故发生时,他和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黄标拉着严重超载的货物从虹桥镇往乐清湾港区围垦工地方向行驶。肇事司机费良玉称:“看到的就是一个行人站在路中间,他(钱云会)刚好是冲到路中间,然后(我)就是按喇叭、打方向、紧急避闪,他跟过来,他一直往前走,就没有停下来,然后刹车来不及。” 可费良玉2天后又改口称说没刹车,时间刚好和案发现场的高清视频的在中国大陆网上的被封杀的时间相一致。[32]
警方给出的认定结果是:钱云会当时正横穿马路,费良玉称看到后虽然采取了刹车措施(费良玉称先急打方向[33]),但因为车辆本身的制动性能差,同时超载282%,工程车仍旧与没有躲闪的钱云会发生碰撞,导致钱云会当场死亡。[34]
温州市公安局局长叶寒冰通过央视表示,要把该案办成铁案,整个的证据都要能够铁板钉钉,无懈可击。
[编辑]继续质疑
法律网站“东方法眼”总结出十大疑问。[35]
搜狐新闻刊登网民评论称,戴着手铐的目击者钱成宇,虽然是在看守所内戴着手铐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采访,但依然说出来真相。所谓“车走动了六七十厘米”即意味着缓缓压过去。钱成宇在看守所内受访时还提到,碾死死者的工程车后面跟着四个人。评论质疑,他们应该是更直接的目击者,应该亲眼看到了钱村长被轧。为何不让钱成宇描述一下他们?他们是不是像传言的那样蒙着面戴着口罩,上衣后面印着“特警”二字?钱成宇曾面对面看到的他们,应该是记得的。[36]
有多家的官方电视台,以及众多的独立的个人均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37]
多位目击证人指那辆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当天早上9时25分之前已经停在死亡点五米外。 [38]
多家媒体记者调查称:钱云会先被警棍打倒,工程车随后缓缓地辗过死者。当时蒲岐镇副镇长徐祥忠可能就在工程车上。 [39] [40] [41]
[编辑]后续事件
《每日新闻》报道称,“众多参与此案的官员有严重腐败行为,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钱云会案件调查组组长沈强就是其中之一。他们购买的房子都是温州最好地段、最好楼层的最好房子。而沈强购买的房子面积为277.89平方米,只比温州市工商局局长曾云传和乐清市市委书记潘孝政小了一点,是购买房屋里第三大面积。这些房子的价格在四万块钱一平方米左右,这些高官购买却只需要五分之一的价格。光是这套房子就给沈强省下了900万元的巨资。而这些地段,很多拆迁户仍然没有得到安置。“[42]
据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的学生,美国学者林培瑞以自己在北京的亲身经历指出,在新浪网上流传的《调查钱云会车祸背后:模糊的土地流转细节》,《钱云会命案细节》与 在1989年,登载在《瞭望》杂志和人民日报上的《方励之赴宴真相》一样,均系造假。 [43]
据德国之声报道:钱云会之子钱成旭在2011年1月19日凌晨4点左右,和警方签署了名义上的赔偿总额为105万的赔偿协议,到目前为止,警方只付了20万元,警方表示,是否支付剩下的赔偿款要看表现。协议中有“协议签署后不许再追究钱云会死因”的条款。钱成旭之后对记者表示:“我对不起我爸爸!” [44] 对于钱云会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和赔偿款,死者父亲、哥哥和弟弟表示均不知情,并坚决反对! [45]
2011年1月29日,警方透露,办案机关于1月14日查获了钱云会出事当天所戴的附有微录设备的手表。警方称,手表中的微录设备记录事发当天的真实情况,证明了公安部门对案件性质的认定。警方还透露,手表中的录音将作为视听证据于2011年2月1日开庭时予以公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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