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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常量与变量
对于基本数据类型量,按其取值是否可改变又分为常量和变量两种。在程序执行过程中,其值不发生改变的量称为常量,其值可变的量称为变量。它们可与数据类型结合起来分类。例如,可分为整型常量、整型变量、浮点常量、浮点变量、字符常量、字符变量、枚举常量、枚举变量。在程序中,常量是可以不经说明而直接引用的,而变量则必须先定义后使用。
整型量包括整型常量、整型变量。
在程序执行过程中,其值不发生改变的量称为常量。
直接常量(字面常量):
整型常量:12、0、-3;
实型常量:4.6、-1.23;
字符常量:‘a’、‘b’。
标识符:用来标识变量名、符号常量名、函数名、数组名、类型名、文件名的有效字符序列。
符号常量:用标示符代表一个常量。在C语言中,可以用一个标识符来表示一个常量,称之为符号常量。
符号常量在使用之前必须先定义,其一般形式为:
#define 标识符 常量
其中#define也是一条预处理命令(预处理命令都以"#"开头),称为宏定义命令(在后面预处理程序中将进一步介绍),其功能是把该标识符定义为其后的常量值。一经定义,以后在程序中所有出现该标识符的地方均代之以该常量值。
习惯上符号常量的标识符用大写字母,变量标识符用小写字母,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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